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及专业代码:资源与环境,085700)
一、学科专业名称和代码
资源与环境,085700。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聚焦区域资源与环境产业需求,以解决资源技术及环境问题为导向,重点培养在高原湖泊保护与生态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修复、特色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资源与环境相关领域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学生应系统掌握资源与环境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资源与环境前沿理论和政策,具有独立从事环境工程研究、开发、规划、设计、实施及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并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
四、培养方向
1. 高原湖泊保护与生态治理。
2. 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修复。
3. 特色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五、培养方式
1. 实行校内导师和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培养方式。校内导师(第一导师)为培养学院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行(企)业导师(合作导师)为资源与环境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受聘为玉溪师范学院校外专业实践指导教师,在招生、制定培养方案、参加课程建设和课程教学、联合指导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等方面共同参与专业学位人才培养。
2. 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第一学年集中在校学习理论课程,听取学术报告、开展学术交流,必须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第二、三学年主要在企业开展工程技术类科研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并结合科研实践完成学位论文。
六、课程教学要求
课程由公共课和专业课组成,其中专业课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和专业选修课。具体课程设置及教学大纲见《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和《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教学采用讲授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鼓励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课方式;考核方式采用考试、考查等多种形式,注重过程性评价。
七、必修环节
1. 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以答辩形式公开进行,最迟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由培养学院召集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综合评估,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需在2个月后重新申请开题。若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则直接判定为不适宜继续培养。开题报告通过后正式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2. 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由培养学院考核小组统一组织,最迟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评定成绩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可在3个月后再次申请中期考核,考核仍不合格者,可以给予分流、延期或退学处理。
3. 专业实践。在校内导师和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在学院建立的专业实践基地完成高原湖泊保护与生态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修复、特色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培养方向的专业实践环节。专业实践遵循“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在第二、三学年完成,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者累计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者累计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期间应至少参加6次行业讲座,参加4次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创新创业、科技开发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专业实践结束后应至少提交1份不少于5000字的高质量专业实践报告。专业实践环节由该学位点负责人、校内导师和行(企)业导师共同进行考核。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4. 预答辩。预答辩由培养学院统一组织,原则上应于研究生毕业前一学期末完成,最迟应于学位论文评阅前一个月完成,两次预答辩时间间隔不低于2个月。预答辩专家组由5名或7名本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至少有2-3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所有研究生均须参加预答辩,经预答辩专家组考核且通过后方可进入正式答辩环节。
八、基本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采用学分制,修读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7学分、专业基础课5学分、专业方向课6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专业必修环节8学分。
九、学位论文要求
1. 论文选题。学位论文应结合高原湖泊保护与生态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修复、特色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相关的生产实际、技术开发、工艺改造、工程设计和管理等进行选题,研究内容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实际应用价值。
2. 质量要求。论文要体现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并具备一定的理论深度和技术先进性,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技术与工程实际问题相关的研发和技术攻关的能力。
3. 论文评阅。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论文委托第三方平台评阅,评阅专家至少2名且为本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两位专家评审意见为“修改半年后答辩”者,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半年后重新送审评阅。两位专家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者,本次学位申请程序中止。评阅专家中有一位的评阅结论为“修改半年后答辩”或“不同意答辩”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可另送一位专家复审。复审结论为“同意答辩”或“同意修改后答辩”视为评审通过;复审结论为“修改半年后答辩”或“不同意答辩”,则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至少半年后重新送审。
4. 论文答辩。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所有环节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论文通过外审评阅后由学院组织答辩委员会进行学位论文公开答辩,答辩委员会由5名或7名委员组成,所有委员应具备本领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单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程序按照《玉溪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十、毕业和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资源与环境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具体参照《玉溪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办法》执行。
附件1: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全日制)
附件2: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全日制)
课程 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开课 学期 | 总学 时数 | 学分 | 课程 性质 | 授课学院 或老师 | 考核 方式 |
公 共 课 | 必修课 | 0857G01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1 | 36 | 2 | 必修 | 研究生院 | 考试 |
0857G02 | 第一外国语 英语(Ⅰ) | 1 | 36 | 2 | 必修 | 研究生院 | 考试 |
0857G03 | 工程伦理 | 1 | 36 | 2 | 必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G04 | 科学道德与写作规范 | 1 | 18 | 1 | 必修 | 导师组 | 考查 |
专 业 课 | 基础课 | 0857B01 | 工程数理统计 | 1 | 36 | 2 | 必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B02 | 工程英语 | 2 | 18 | 1 | 必修 | 导师组 | 考试 |
0857B03 | 工程原理及应用 | 1 | 36 | 2 | 必修 | 导师组 | 考查 |
方向课 | 0857B04 | 湖泊保护治理理论与应用 | 1 | 36 | 2 | 必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B05 |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理论与实践 | 1 | 36 | 2 | 必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B06 | 特色资源评价与利用 | 1 | 36 | 2 | 必修 | 导师组 | 考查 |
选修课 | 0857X01 | 资源与环境前沿 | 1 | 36 | 2 | 选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X02 | 高级环境工程设计与案例分析 | 1 | 36 | 2 | 选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X03 | 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资源开发 | 1 | 36 | 2 | 选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X04 | 行(企)业专家讲座 | 2 | 18 | 1 | 选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X05 | 职业规划与创新创业讲堂 | 2 | 18 | 1 | 选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X06 | 资源化学 | 2 | 36 | 2 | 选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X07 | 环境反应工程 | 2 | 36 | 2 | 选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X08 | 环境生物工程 | 2 | 36 | 2 | 选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X09 | 资源与环境AI+ | 2 | 18 | 1 | 选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X10 | 3S技术与应用 | 2 | 36 | 2 | 选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X11 | 土壤污染与防治 | 2 | 36 | 2 | 选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X12 | 现代水处理工艺与案例分析 | 2 | 36 | 2 | 选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X13 | 农业生态工程 | 2 | 36 | 2 | 选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X14 | 食品绿色加工 | 2 | 18 | 1 | 选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X15 | 精细化学品技术与工程 | 2 | 36 | 2 | 选修 | 导师组 | 考查 |
0857X16 | 产品质量控制与管理 | 2 | 18 | 1 | 选修 | 导师组 | 考查 |
补修 课程 |
| 环境仪器分析 (跟本科生班修读) | 1、2 | 不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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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测量学 (跟本科生班修读) | 1、2 | 不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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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环节及要求 |
必修环节 | 代码 | 内容或要求 | 学分 | 考核时间及要求 | 其他 |
开题报告 | 0857S01 | 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 不计 | 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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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考核 | 0857S02 | 对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进展做全面考核 | 不计 | 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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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 | 0857S03 | 在实践基地完成专业实践环节 | 8 | 第二、三学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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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辩 | 0857S04 | 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 | 不计 | 在学位论文评阅前一个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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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 不少于32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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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7学分、专业基础课5学分、专业方向课6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专业必修环节8学分。
2.第一外国语课程免修条件:英语六级成绩425分、雅思成绩6.5分、托福成绩60分以上,免修仅在秋季学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