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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2011年高中阶段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0-10-29 16:04:47   发布:张锦松   阅读次数:

昭通市2011年高中阶段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考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取得国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身体健康。

(四)所有招聘岗位全部面向全国招考。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聘用且在岗的“特岗”教师。

2、机关事业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的人员不得参加教师招聘考试。

3、2009年以来参加我市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中因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4、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

5、我市事业单位、党政群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昭通市实验中学18人、昭通市民族中学13人、昭通市农业学校1人、昭通市职业技术学校4人、昭通市财贸学校3人、昭通市卫生学校10人、昭通市体育运动学校1人、昭通师专附中3人、昭阳区28人、鲁甸县19人、盐津县37人、大关县28人、永善县16人、绥江县3人、镇雄县22人、彝良县47人、水富县12人,共265人。分学科岗位数见附件1《昭通市2011年高中阶段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9日—11日(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报考县(区)学校教师岗位的到各县区教育局报名,报考市直属学校教师岗位的由昭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人社)局参与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要求: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根据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所设岗位,以县(区)为单位(市直属学校以校为单位)分学科报考,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允许多报、重报,若出现多报、重报,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考试资格。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及一张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201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报考中专及职业高中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到办理录用手续时,仍然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则不予办理录聘用手续。高中教师办理录用手续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前,中专及职业高中教师办理录用手续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前。

(四)所有岗位要求开考比例均需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数按实际报考人数相应削减。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限招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