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玉溪师范学院2011届本科毕业生考研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玉溪师范学院2011届本科毕业生考研奖励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玉溪师范学院2011届本科毕业生考研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我校本科生考研的积极性,营造浓郁的考研氛围,推进学风建设,提高办学质量。现对我校2011届本科生考研奖励办法做出如下规定。
一、奖励标准
1、对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并提供报名缴费收据(或准考证)和有效成绩的学生每人资助200元。
2、对被录取为专业硕士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下同),每人奖励500元;对被录取为普通硕士的学生,普通类专业每人奖励800元,音乐、美术、体育等专业学生每人奖励1000元。考取985院校的学生在此基础上增加奖金500元,考取211工程院校的学生在此基础上增加奖金200元.
3、普通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每录取1人,奖励所在学院300元;音乐、美术、体育等艺体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每录取1人,奖励所在学院500元;985院校在此基础上增加奖金200元,211工程院校在此基础上增加奖金100元.
4、对成立考研工作小组,并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学生考研的积极性,为考研的同学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考研率的学院,给予考研基础工作奖奖金2000元。
5、考研录取率(注:录取率指考取研究生人数与该届毕业生人数比,下同)达到或超过当年全校考研录取率且不低于去年本单位考研录取率的学院,授予其考研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2000元,每超过全校考研录取率1个百分点增加奖金300元。
6、当年全校考研录取率高于去年全校考研录取率,给予相关职能部门奖励,奖励总额及分配比例由考研工作小组依据贡献大小确定。
7、学校考研工作小组工作经费及奖励经费由学校考研领导小组酌情考虑。
二、奖金使用
个人奖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各学院奖金由各学院学生考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使用,可用于开展扶助本科生考研的各项工作、奖励考取学生和为该项工作做出贡献的组织者、管理人员、班主任、专任教师、指导教师等。
三、工作程序
1.该项奖励于6月份集中发放一次。
2.各学院于2011年6月15日之前将应届毕业生考研工作开展情况级考研录取情况汇总后报学工部审核。
3.奖励结果在公示后,通过计财处拨付相应款项。
四、有关要求
考研奖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不得作为各学院创收使用,也不得平均分配。学校定期对各学院奖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理使用或没有充分利用考研奖金的学院,将取消其次年奖金发放资格。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考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