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科研工作 > 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预评估(含专业评估)的通知
时间:2017-01-10 00:01:00   发布:李德海   阅读次数:
各教学部门: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 号)精神和《关于发布< 审核评估11-12月相关工作指引>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总结我校本科专业办学经验,促进各专业提高教学质量,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预评估(含专业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校各本科教学学院及全部有在读学生的本科专业。
二、评估内容
  根据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各教学院系开展预评估,同时根据《玉溪师范学院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开展专业评估,(附件 1)。
三、评估时间
  2017年3月13日-3月24日。(详见附件6)
四、评估程序
(一)学院自评
1、各教学部门按照《关于发布< 审核评估11-12月相关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自评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部门自评自查报告。
2、各专业根据《关于审核评估11—12月相关工作指引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和《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模板》(附件2)要求,撰写《本科XX专业自评报告》。
3、各专业对照《玉溪师范学院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进行自评打分,形成玉溪师范学院院本科专业评估自评评分表(附件4)
 (二)校内专家评估
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审核评估的相关重要环节进行模拟评估;开展本科专业的专业评估。
1、评估准备:(1)院长报告(本学院评建工作汇报,时间15分钟,要求提前3天上交纸质版并制作PPT);(2)每个招生专业建设情况报告(专业负责人汇报,每个专业10分钟,要求提前3天上交纸质版并制作PPT,专业多的学院,由评估专家现场抽取汇报专业);(3)提交学院本学期课表、近三年论文、试卷、实习工作总结等材料备查;
2、评估要求:各评估组在听取各教学部门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汇报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考察、资料调阅、听课看课,论文、试卷审阅等审核形式,填写评估专家现场考察活动相关记录表(附件5),对照《玉溪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任务书》、《玉溪师范学院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和《本科专业自评评分表》,形成以下简要书面意见:(1)对二级教学部门自评报告的评价;(2)所检查本科专业的总体评价、专业定位、教学条件、专业办学特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3)检查结束后,汇总、分析、提出今后的工作建议。
五、相关说明
  审核预评估(含专业评估)的分组情况及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6,检查时请各教学部门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对本部门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并协助专家组工作。
  联系人: 玉溪师范学院评建办公室 张淑凤
  联系电话: 680121 QQ群:425798648

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附件3:玉溪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4:玉溪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自评评分表
附件5:评估专家现场考察活动相关记录表
附件6:本科教学工作审核预评估(含专业评估)分组情况及时间安排表
【附件请到数字校园下载】   
 




玉溪师范学院评建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