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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时间:2017-06-15 16:16:42   发布:李德海   阅读次数:
玉溪师范学院化学生物与环境学院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 大型贵重精密仪器指单台件帐面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2. 新到贵重仪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处登帐,编卡,实验室帖设备号,并配备仪器使用记录本后投入使用。
3. 大型精密仪器和特殊专用仪器,由实验中心主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监督其使用。
4. 要根据仪器的特性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张贴在仪器旁显著的位置,以利遵守执行。
5. 仪器使用说明书原件必须归档,备份由该仪器负责人保管。
6. 使用贵重仪器时,须向仪器负责人提前预约,经同意 后方可使用。   
7. 开机前,应认真阅读仪器使用说明。使用时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并如实在登记本上填写开始时间及仪器的运转情况。对于未使用过该仪器的人员,须在负责人指导下使用。
8. 开机前,应认真阅读仪器使用说明。使用时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并如实在登记本上填写开始时间及仪器的运转情况。对于未使用过该仪器的人员,须在负责人指导下使用。
9. 使用中若遇故障,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教师或仪器管理人,及时做好故障情况记录,以便及时维修,除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外,非专业人员禁止擅自拆卸。
10.使用完后,使用人应及时恢复仪器至待用的正常状态,并关闭水、电、气源等,并做好仪器设备及所在场所的清洁工作。按规定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11.仪器管理者应定期进行仪器维护。保持仪器周围环境卫生,
12.对于违章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者,按《仪器设备损坏、 丢失赔偿制度》处理,并报实验室办公室及校资产管理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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